这起事件对公众心理造成极恶劣的影响,多人认为小孩父亲派人强行抱走小孩的行为极为恶劣和不当,充满暴力,已触犯法律的底线和孩童的人格自尊及人身安全。
2005年6月2日,山西省大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与隰县建安工程有限公司双方签订施工合同,由隰县建安工程有限公司垫资修建办公大楼,2006年10月工程竣工并交付给大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使用。
《生态环境部:这3大问题将纳入中央环保督察重点》“没有规则意识”是舆论对该女子行为的共识,“如此行为令人愤怒”也是大多数人的看法。但超越违规行为的惩戒,或轻或重,都只会让强制流于形式和臆断,既无助于树立规则的权威,更有违尊重规则的初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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